本站讯(通讯员 汪红军 刘原)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(认证认可)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(实验室)受字[2013]第32号和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《关于国家计量认证首次评审的通知》(国认水字〔2014〕24号)计划安排,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5位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员,于2014年12月8日至10日对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水生态监测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首次现场评审。
评审组按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和《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》(SL309-2013)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的要求,听取了中心首次评审准备情况和2013年预评审整改意见完成情况的介绍;通过听、看、查、问、考和座谈等多种形式,对“中心”进行了全面检查,共抽查仪器设备60台(套),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30余份,并查阅了其他相关的技术档案和记录,检查了“中心”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。
评审组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1个参数(占申请参数的30.6%),覆盖了该中心所申请资质认定的所有专业类别,采用了盲样考核、人员比对、仪器比对、见证试验等方式进行现场操作考核,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检测人员22人次,使用仪器设备8台(套),一次性通过现场操作考核。同时,组织7人参加了理论考试,平均成绩90.4分。评审组还对中心主任、中心副主任、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授权签字人和内审员、质量监督员等进行了座谈考核,确认“中心”上述人员均具备规定的资格和能力。
经全面评审,评审组认为该中心法律地位明确,有合格的授权和任命文件;组织机构设置合理,职责、权利和相互关系基本正确,可保证对检测结果判断的独立性、公正性和诚信度,具备开展第三方公正检测的条件;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良好,符合体系文件要求;人员培训合格,持证上岗,熟悉相关技术标准,检测操作熟练;授权签字人具备相关知识和业务经历,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;仪器设备配备齐全,设施和环境条件基本符合要求;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规范,数据准确,判定结论符合要求。
经评审组审核,确认该中心具备对水(含地表水、废污水)、水生生物和水生动物种质资源等三大类共36项参数,按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证数据的能力,同意通过计量认证首次评审。
在听取评审意见后,中心主任熊文表示,中心将以此次评审提出的意见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依据,认真对待,抓好落实,责任到人,按期完成整改工作,实现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,使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监测能力再上新的台阶。 |